一,商标的概念
商标是商品的标记,俗称商品牌子。对于将服务标志列入商标法保护的国家来说,商标不仅是商品标志,也是服务行业的标志,这时可以将服务看成是一种特殊的商品。根据我国《商标法》第8条的规定,商标的定义可详述为: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和服务的提供者为了在市场上区分他人的同类商品或服务而在其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的由文字、图形等要素构成的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
二,商标的含义
(一)商标是用于商品或服务上的标记
(二)商标是商品生产者、经营者或服务提供者的标志,是区别商品或服务项目的来源的标志
(三)商标是由文字、图形等要素构成的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
三,《商标法》关于不可注册名称的规定
《商标法》的条例规定
第十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
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
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
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
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
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同“ 红十字” 、“ 红新月” 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七)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
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
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第十一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
特点的;
(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
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四,国内商标申报所需材料
(一).以个体户名义申报(个体户经营范围不用包含商标申报内容)
1、商标信息确认表(我方提供并由客户签字)
2、委托书(我方提供并由客户签字)
3、个体户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签字电子文件.jpg格式)
4、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签字电子文件.jpg格式)
5、商标图样(8×8厘米.jpg格式)
(二).以公司名义申报(可申报各行各业商标)
1、商标信息确认表(我方提供并由客户加盖公章)
2、委托书(我方提供并由客户加盖公章)
3、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加盖公章电子文件.jpg格式)
4、商标图样(8×8厘米.jpg格式)
(三).以个人名义(外籍个人可申报国内商标任意范围)
1、商标信息确认表(我方提供并由客户加盖公章)
2、委托书(我方提供并由客户加盖公章)
3、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护照扫描件(签字电子文件.jpg格式)
4、身份证中文翻译件(签字电子文件.jpg格式)
5、商标图样(8×8厘米.jpg格式)